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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求助】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遣散员工没有赔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10 13:07 已回复

本人于2014年7月15号入职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园路一段258号嶺善酒楼,一直上到2023年5月29号晚上店经理在微信群里通知“大家明天不用来上班了”。在嶺善酒楼工作8年多差一个半月满9年公司一直未给我以及其他员工缴纳社保、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9年多一句话明天不用来就完了,一分赔偿没有。请问龙泉驿还有劳动法吗?劳动部门不管吗?之前也有其他同事向劳动部门投诉但是没有得到解决。强烈要求劳动部门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13 16:01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履行存在争议。区人社局告知您,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故您应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地址;长柏路248号 电话:028-84856659)。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0月11日10时54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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