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反映您患白血病,家庭困难,请求助社会好心人帮助的问题已收悉,经嘉明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是嘉明镇大同村人,母亲肢体四级残疾,低保户,您在今年7月被检查出患白血病,7月23日到西南医科大学忠山院区血液科住院治疗,经初步估算大概需要十余万元治疗费用。因您家庭经济困难,嘉明镇对您家庭的所有低保人员的低保金在8月份提标到最高标准,7月27日镇社事办收到您母亲交来您的病历后当晚将信息录入了民政救助系统,镇红十字会随即也向县红十字会提交了您的救助申请。
目前,经各级各部门的协调,您家人的低保金从8月开始3人调标至1500元/月(一人500元/月),困补100元/月、临时生活救助金5000元已于8月下旬拨付到了您的账户,泸县红十字会回复针对白血病救助申请,可在医治后凭住院资料申请5万元左右的救助金,嘉明镇红十字会经办人员已将回复情况告知您;另泸县民政局已通知您可在11月份申请泸县慈善总会针对白血病的救助,预计为5000元,大同村两委于7月27日开始积极组织村民涌跃捐款并注册了水滴筹,截至目前,已筹到村民捐款1000余元、水滴筹6000余元。今后,嘉明镇将持续关注您女儿的治疗情况,积极协调各级各部门,如有其他救助政策会及时告知您申请办理,相信通过各级各部门及您与家人的共同努力,您能及时得到救治,早日康复。
如您还有疑问或困难,请咨询嘉明镇社事办,联系人:滕文,联系电话:0830-8281626。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