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我省人社厅领导,
2022年,我省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科技厅、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快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九条措施》。
措施中指出入选国家“博新计划”的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纳入“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
除博士后创新人才计划外,“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旨在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从事
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入选者可获两年60万元资助经费,全国每年资助500人。“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与国家博士后
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是同等互斥项目,且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无资格申请博后创新人才计划(博新计划只针对取得国内博士学位的人才),
因此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只能申请博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博士后国家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与博士后创新人才计划同属人社部国家级博士后人才。而我省《九条措施》尚未充分考虑同级别海外
博士归蓉人才的情况,势必将不利于我省吸引海外博士来川工作及安居。基于以上,我省是否可以考虑将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入选者中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直接纳入“天府峨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而博士后创新计划入选者中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直接纳入“天府青城计划”青年人才项目?
期盼各位领导的充分考虑,感谢您宝贵的时间!谢谢!
此致
祝好!
答: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的留言已收悉。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工作人员已就您咨询的事宜通过电话向您做了政策解释。感谢您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