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9月27日联系四姑娘山攀登向导*勇,约定10月8日一同攀登三峰,于10月4日到达四姑娘镇后再次与向导*勇确认行程,对方均无任何异议,10月7日(出发前一天)该向导不接电话,不回微信,导致本次旅行计划彻底结束,造成前期的往返机票、成都往返四姑娘镇车票以及在四姑娘山镇四天的极大经济损失,同时本次旅行为请假调休,工作时间等成本还未进行计算。
请相关工作人员联系该景区以及该向导,对我的损失进行赔偿!
网友您好,你的诉求我办已转交四姑娘山管理局办理,请耐心等待办理结果。
网友你好,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我局成立了调查小组,经过调查录音和聊天记录证实及走访群众证实,向导王**未履行与你的登三峰旅游合约。为了树立良好的旅游秩序,严厉打击不诚信守信的高山向导,经户外管理中心研究决定,2023年10月12日起关闭向导王**在四姑娘山从事户外活动备案资格,同时报四川省登山协会吊销向导王**向导资格证,关于对你赔偿一事,电话告知建议你通过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