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退休年龄了,在北京交8.5年的社保和医保,现在给我说异地医保不计入累计年限,请问异地是不是就白交了,以后我要是生病报销也受影响吗?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医疗保障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您于2023年10月9日反映异地医保不计入累计年限的问题,成都市新都区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10月9日受理。
根据您提供的身份信息,经系统查询,您2001年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累计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73个月,您于2023年10月7日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新都区。关于转移后年限认定的问题,根据《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5〕242号)第四条规定:“跨统筹地区转入我市就业,并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连续不间断满15年或累计满20年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成都市连续不间断满15年或累计满20年,可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医保待遇。
成都市新都区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10月9日15时55分电话联系您,向您详细解释了以上情况。如有疑问欢迎电话咨询:028-83972834、83996837。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