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政府领导:
请问龙山镇的旧房拆除后,补贴的发放有那些具体要求,目前仅收到80%,说有20%还在处理中,旧房子已拆约5年了,请问具体是那个部门负责或联系谁处理,剩余补贴需如何领取。
万分感谢!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龙山镇的旧房拆除后,补贴的发放有那些具体要求,目前仅收到80%,说有20%还在处理中,旧房子已拆约5年了,请问具体是那个部门负责或联系谁处理,剩余补贴需如何领取。”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您位于龙山镇向田村的房屋拆除是2018年底实施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拆旧补偿款在旧房拆除、复垦初验合格后兑付80%,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和审计结束后付余款。您户旧房拆除后又在原址搭建生产用房,违背了土地管护移交协议,没有实现彻底的复垦复绿,终检不合格,因此补偿余款暂未发放。您需自行拆除搭建的生产用房,土地复垦后经龙山综合执法队验收合格通过,该部门才能为您申请发放补偿余款。龙山镇具体负责部门为龙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您可到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咨询,地址:龙山派出所往龙山中学方向下行50米。
感谢您的留言!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