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泸州 » 泸县 » 离异后,无宅基地,无田土,怎样修房屋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三农 求助】离异后,无宅基地,无田土,怎样修房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川观网友11ee74  2023-10-07 14:25 已回复

我是泸县一村民,离异后,户口在村上,但是无宅基地,无田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修建房屋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18 11:43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留言已经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按照相关政策:只要是本村集体的户籍成员就享有宅基地的权利,无关您是否有田地和原始宅基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目前农村建房批准面积是人均30平方米的住房宗地面积加上人均20平方米的附属面积。三人以下的户按三人计算,四人的户按四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禁止批少建多,禁止多超多占。办理审批相关手续如下:1.到本村委会登记待村镇联合批前选址;2.需要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集体土地使用证(无房可以到泸县自然规划局查无)。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海潮镇乡村振兴办,联系电话:0830-6565930,联系人:罗冬梅。
感谢您的留言!

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8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18 12:24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留言已经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按照相关政策:只要是本村集体的户籍成员就享有宅基地的权利,无关您是否有田地和原始宅基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目前农村建房批准面积是人均30平方米的住房宗地面积加上人均20平方米的附属面积。三人以下的户按三人计算,四人的户按四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禁止批少建多,禁止多超多占。办理审批相关手续如下:1.到本村委会登记待村镇联合批前选址;2.需要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集体土地使用证(无房可以到泸县自然规划局查无)。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海潮镇乡村振兴办,联系电话:0830-6565930,联系人:罗冬梅。
感谢您的留言!

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8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