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泸县一村民,离异后,户口在村上,但是无宅基地,无田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修建房屋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留言已经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按照相关政策:只要是本村集体的户籍成员就享有宅基地的权利,无关您是否有田地和原始宅基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目前农村建房批准面积是人均30平方米的住房宗地面积加上人均20平方米的附属面积。三人以下的户按三人计算,四人的户按四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禁止批少建多,禁止多超多占。办理审批相关手续如下:1.到本村委会登记待村镇联合批前选址;2.需要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集体土地使用证(无房可以到泸县自然规划局查无)。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海潮镇乡村振兴办,联系电话:0830-6565930,联系人:罗冬梅。
感谢您的留言!
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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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政策:只要是本村集体的户籍成员就享有宅基地的权利,无关您是否有田地和原始宅基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目前农村建房批准面积是人均30平方米的住房宗地面积加上人均20平方米的附属面积。三人以下的户按三人计算,四人的户按四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禁止批少建多,禁止多超多占。办理审批相关手续如下:1.到本村委会登记待村镇联合批前选址;2.需要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集体土地使用证(无房可以到泸县自然规划局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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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