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梧桐街道墨香郡小区4栋101住户,将住宅房改为了茶馆,改变了房屋使用性质,在现场未见营业执照。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规定。
请求:1.停止该住户住改商行为,进行相关处罚。2.排查小区内其他住改商住户。该问题已在自贡市人民政府网站投诉,虽已采取相关措施,但未彻底整治,请相关部门要求予以关停。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如下:
现场核实发现4栋101住户有人在从事棋牌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受“住改商”行为影响的利害关系业主可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监督,督促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时制止住改商行为,履职尽责,服务好业主。也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