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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开发商协商退房退款,却因各种理由事迟迟不退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05 10:28 已回复

本人与母亲于2022年5月14日在德阳广汉市凤凰大道的楼盘(新鸥鹏教育小镇五期/巴川府)购买了一套90余平的房子,登记房主名为我母亲,小区名为巴川府,房号为3栋1单元**,我们预交了63136元的预付房款。后因家庭原因,于2023年1月与开发商协商一致退房退款,扣除10000元违约金,退款53136元,约定三个月内走完流程后由财务退款。截至目前为止已过大半年,开发商售楼部以资金优先于交房、资金优先于结算工程款等为理由,一直未实现退款。再次沟通后、开发商说按照退款提交顺序退款、但未明确排名顺序和预计时间、难道开发商能用这种托词推个五年十载吗?老百姓赚钱不易,还等着退我们血汗钱艰难生活,希望政府能为老百姓做主,严查开发商,还我们一个公道,尽快退还我们的房款。非常感谢!


五月底在该平台进行了该事件的投诉,但住建局帮助协商的结果是:开发商目前现金流紧张,其制定了退款计划,即按照交款时间顺序先交先退,后交后退,每月安排资金进行退款。


首先我们不知道开发商什么时候资金充裕,也不知道退款顺序是怎样呢?预计退款时间是多久、其退款计划系开发商自己拟定的退款方案,我们业主方不知情也不接受,开发商承诺3-6月退款也实现承诺,开发商说的先交先退对于业主方来说不知道如何排序,我们的房子需要排到什么时候,其次每月安排资金退款是安排的多少资金,为什么住建局支持开发商自行拟定的退款计划,而不考虑老百姓的心酸和需求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德阳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10 10:30

市民:
您好!您于2023年10月5日通过问政四川留言反映“开发商协商退房退款,却因各种理由事迟迟不退款”的留言已收悉,针对反映的问题向您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依据《民法典》第三编 合同,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八章 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因此,退款纠纷按照购房合同条款,双方达成退款约定进行退款,我局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再次将诉求转达给了开发商,但最终处理结果以您与开发商协商为准。若对开发商的拖延不满意,建议您按购房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5199010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德阳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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