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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求助】欺诈消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HHR2023  2023-10-04 14:22 已回复

9.30号、微信上受四川生活家家居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业务员邀约,来到位于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10号四层的生活家家居成都分公司了解房屋装修事宜。三人介绍说9.30是他们的店庆活动优惠力度很大,9.30号也是店庆的最后一天。我们可以先签合同锁定优惠,如果之后不装修可以退单退款。我们明确表明要回家考虑一下,表明因为资金原因我们不一定会装修房子。经理、当时做出承诺说,我们如果签了合同后不想装修可以退单退款的,最后我们又问了一句、如果后期我们没装修有违约金吗、违约金怎么算?经理就承诺说只会按照首期款在20%也就是41807元的10%中扣除4000元左右。看另二位设计师和业务员均未反对,又再三人的再三保证下达成了口头协议。后由设计师发来手机电子版合同,由于字体小又抱有对三人的善意信任,并在几人不断的催促中慌忙签下了合同。由于卡限额原因当天支付了1万元,9.30号回家后大致看了合同核算了一下感觉不合适。就在10月1号早上电话通知业务员我们要退单退款。后约到10月1号下午两点左右、到该公司门店协商退单退款的事宜,结果该公司管理人员拒绝退钱和签署解除合同的协议。声称我们签的合同是与生活家家居集团公司签订、不是与该三员工名字签订。该三员所作出任何口头承诺和书面条款均无效。我们要退只能按照合同总价196628元总额的10%,也就是要扣2万左右,我们就还得补1万左右给他们公司。后我们退步让他们按最后说的扣4000元退我们6000元并同时解除合同,同样遭到对方拒绝。该公司管理人员让我们去找工商、消协、司法都可以,就是按照合同办事。因为我们签的是他们公司名字合同,不是以三员工名字签的合同,三员工所有语言、行为、均不能代表他们生活家公司、所以三员工的任何口头承诺和书面书写条款均无效。签合同时三员工无一人告知我们合同违约金是按照总额的10%扣款,也未告知他们三人所做的任何口头承诺和书面条款均无效。这就是大致情况,现在的情况是我们没消费、钱也没退,合同也没有解除。10月1号我们谈话有他们的录音,三人承认是有承诺过退单退款这事,但是公司拒不承认。就因为该公司和三人违背最初对我们的承诺、导致我们在违背自身意愿下、也由于我们对于该公司和员工抱有善意的高信任度,信任他们生活家家居集团公司和该公司员工一定会遵守对顾客做出的所有承诺、由于对他们都存有这种高度信任、所以才导致我们当时签了这份欺诈消费合同。现在我们是还没消费、装修款就被欺诈了。钱不退、合同也不解除、导致我们这种情况现在无人负责无人处理。回家之后我仔细思考后,基于我们现在这情况。都是由于四川生活家家居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违背承诺、不遵守诚信的前提下造成的。我认为必须要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不能继续让合同挂在该生活家公司。虽然该公司辜总监声称,不用签属合同解除协议也不会对我们造成实质影响,只会对该公司张设计师有业绩影响。仔细思考后,对于成都生活家公司的处事态度来说,毫无诚信、守诺可言。我认为我们双方还是要签署解除合同协议、才能保证后期安全!店大欺客,现在供房都让人压力巨大,该公司这种做法无疑是给我们这些不懂法、毫无背景、经济又捉襟见肘的平头百姓设置层层刁难、不留活路。该公司不遵守员工与顾客约定承诺的做法给我的感觉就是、从一开始就是套路、就是恶意满满的欺骗,还没消费、装修款就被欺诈了!就因为该公司这种做法,这件事给我的家庭造成严重的困扰也给家人带来极度的不安。现在我们只能抱希望于政府、恳请政府帮助我们这些靠打工生活的弱势群体并给与鼎力支持、帮助我们与这样的大公司解除合同,退回款项。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08 15:39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家装工程质量和服务等问题,依据《民法典》、《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川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该问题属于业主与装修公司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建议您先与装修公司友好协商,若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局已于2023年10月8日13:28告知来话人。

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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