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家是原木兰镇绕城绿道500米居民,于2018年拆迁,暂时未拿到安置房屋。我与2021年3月与我丈夫办理结婚登记,目前他户口在外地。我想问一下他有优惠安置名额吗?我们应该如何办理?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石板滩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新都区石板滩街道锦城绿道项目拆迁住房安置政策,在该项目拆迁安置房分房前,拆迁户因结婚、出生有新增人员,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享受正住人员住房安置待遇或半边户住房安置待遇。
因结婚,如对方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未享受过政府拆迁住房安置待遇或国家其它福利分房的,如迁入拆迁户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可享受正住户口人员住房安置待遇。如因公安户籍政策,不能婚迁入拆迁户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拆迁户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对婚迁人员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后【需填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核实登记备案名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变更备案申请表》】,也可以享受拆迁住房安置待遇。如对方是非农户口且未享受过政府拆迁住房安置待遇或国家其它福利分房的,则享受半边户住房拆迁安置待遇。
以上情况石板滩街道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10月8日9时30分与您电话联系,并告知于您,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