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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 投诉】成都月亮湾主题酒店公寓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03 08:20 已回复

领导您好,9月28日因为动车晚点差不多12:00到东站,本人提前预定的锦江区东站附近成都月亮湾主题酒店公寓,当时标价361一晚,因本人带了两个娃娃10岁左右,进去酒店房间第一房间空间很狭小,不通风。关键是严重的刺鼻味道,和平台宣传的豪华标间完全不相符。属于误导消费者!连两孩子都感觉卫生极差,异味极重直接不愿入住。导致该房间实际未入住。导致半夜我带两个娃到处重新找酒店!对我同样有损失。与店家和平台商量后,态度极差说需要扣220。我不接受,但现在平台显示该房间已经入住并全额自动扣款成功361元。10月1已经联系12345处理,但现在也没有下文,想问一下这是酒店消费属于公平自主选着权力,卫生不达标导致消费者不入住也要全额扣款?国家哪个条款规定卫生不达标导致不入住需要全额退?我诉求房间异味导致无法入住需要全额退款,麻烦给我们消费者一个公道和。这样酒店不处理后续还有多少消费者被骗!还有不能简单转交社区处理,结果也一样,社区工作人员对酒店没有处理权力,酒店依然要扣220元,对此不接受,该事件不处理。我会一直投诉到底,直至处理完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华区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13 10:56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和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区市场监管局保和所工作人员到该店检查处理。现场查看,暂未发现存在虚假宣传等情况。关于退款诉求,工作人员经沟通调解,商家表示预定页面已清楚告知取消订单需收取相应费用,顾客提出取消时已超过免费取消时间,因此按约定扣除220元,退款141元。经多次沟通,商家均表示不接受您提出的退款诉求,并表示就此事不再接受区市场监管局调解,要求终止调解。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已责令商家做好消费提示告知,完善售后处置,规范经营。因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之相关规定,区市场监管局保和所终止调解,建议您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于10月8日16时21分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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