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书记您好:在今年6月底,我母亲一位七旬老人,被低价旅游团诱骗至四川一品江山酒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崇州市金盆地大道327号),在业务员以数年后利润翻倍,资金以后可转原始股等虚假承诺的忽悠下,以8000元购入30kg的种酒,而且开的是收据并非是发票,最后还用所谓的保管合同和超高溢价的礼品设置退款障碍,让老人在短期内不敢提出退款.
改公司的行为该行为已涉嫌集资诈骗或非法经营,希望书记能快速安排市场监管、公安等职能部门介入调查,以免更多老人被骗,同时请求书记能为我母亲购买的天价酒追回全额退款。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市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道明市场监管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四川一品江山酒业有限公司位于国家3A级旅游景区内,是一家销售金盆地酒业生产白酒的销售企业。旅行社组织游客到此景区参观,游客购买该公司销售的散装白酒愿意代为储存的,双方签订《自愿购酒存储合同》便称为“种酒”,系公司销售产品后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的储存服务,不为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现场调查中,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内未发现任何游客聚集,其证照手续符合规范,未发现虚假宣传、欺诈、强买强卖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反映人所反映的违法违规行为无法查证,证据不足。经查,双方同意待公司收到相关手续及物品即办理其种酒退费事宜。10月7日15时道明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你反馈调查情况,你对我执法人员的态度及调查情况感到满意。
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