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区住建局不作为
一。明明是监管不作为反正未按照住建厅要求组织供水企业未对碧水长滩二次供水相关设施验收,为何一直不调查给一个未验收的结论?谁的责任也不说?怎么整改也不说。二。我小区没有任何业主代表,没有任何人授权委托过谁成为代表,也没有任何全体表决。请问你想哪个代表沟通?你认为的代表梦代表我的权益吗?三。一直在谁未按照供水条例组织清源确认验收问题,你为何答非所问回答移交?四。举报那么多次一直没有收到任何联系,这就是住建局的处理方式?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八条“对已建成交付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若需要移交城市供水企业的,应当经产权人或业主大会同意,向城市供水企业提出申请,经整改验收合格,签订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合同后移交。”中移交城市供水企业管理为非强制性规定
碧水长滩小区二次供水系按照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施工,材料进场均有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工程完工后统一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且目前相关法规暂未明确城市供水企业必须参与二次供水的验收。区住建局已多次召集开发企业、物业公司与供水企业会商,督促物业公司提升管理质量,确保用户用水安全。现阶段鼓励开发企业与供水企业就下步移交内容进行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