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金牛区 » 金牛区马鞍南街占道停车非工作日按工作日标准收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交通 投诉】金牛区马鞍南街占道停车非工作日按工作日标准收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9-29 14:38 已回复

马鞍南街占道停车,非工作日收费按照工作日收费标准属于乱收费。今日是中秋节,中国传统节日,双节在即,普天同庆的日子,本应享受天伦之乐,却因停车费不愉快,因父母家的小区停车有限,平时工作忙,终于放假和父母团聚,却因停车车,连饭都没有吃好就就收费40元,要是再陪父母交流谈谈心聊聊天,陪伴父母,就成了天价停车了。这个费用不合理!校区解决不了停车问题。所以划线占道停车。应该这样收费吗?老百姓还活不活了?老小区解决不了停车问题。外边不能乱停乱放,遵守所有交规后,停车停在划线区域,一天下来比乱停乱放罚单的价格还高!完全就是乱收费!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交投集团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10 15:17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成都交投智慧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是我公司马鞍南路临时占道停车场,是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规划、设置、审批。我公司凭相关审批文件到金牛区物价局办理《政府定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核准书》,按照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收费标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1〕1334号)文件规定执行,该临时占道停车场被核准为一类收费区域。该占道停车场两端均摆放停车收费提示牌,提示牌公示了收费标准、收费时段、值守泊位数等信息,车场泊位处摆放印有我公司标志的“占道停车”锥形桶。经我公司收费管理系统查询,您的车辆(川A86P38)9月29日在马鞍南路临时占道停车场停放记录属实,应收40元,已付费。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3年10月9日9:40分与您联系,您对收费标准不满意,建议您向属地物价管理部门反映。您表示知悉。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