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同志好:
在此举报投诉成华区华侨城滨江壹号项目(信和三期)35栋1单元202号房房主违规违法拆除外飘窗(外飘窗指房屋窗子呈矩形或梯形向室外凸起,窗子三面为玻璃)。
从图片证据中可以看到,该楼房飘窗为外飘窗,打拆回填后承重位置为楼下楼板,不具备承重能力。并从图片证据中可以看到,该房主对飘窗进行了拆除和回填,并利用为地面,存在实际承重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该条法律解释通常为:拆除房内飘窗应当预先征询物业或者原设计单位的意见。
而根据照片证据可知,物业、原设计单位均正式公布了该飘窗不能拆除的解释和公告,该房主行为违反该项法规。
并且,该楼房为39层的超高建筑,拆除飘窗中的承重梁与钢筋,将会影响楼房抗震能力与稳定性。民生无小事,生命安全无小事。
在此,向相关领导同志发出迫切求助,相关部门责令相关房主立即停工和即刻改正修复!要求物业单位和相关部门联合加强巡查监督,联合积极落实政策,联合实际行动完成整改和防范工作。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成华区住建交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区住建交局已于2023年9月28日到该处现场开具《改正通知书》。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