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外购新盐与废盐用量比例约1:1的离子膜烧碱装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新建烧碱(废盐综合利用的离子膜烧碱装置除外)装置属于限制类。
根据《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氯化法钛白粉生产及配套氯碱生产、高盐废水处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属于四川省鼓励类产业。
企业拟新建20万吨/年沸腾氯化钛白粉生产装置并配套10万吨/年氯碱装置,采用离子膜工艺生产氯碱。相比于熔盐氯化法,本项目采用的沸腾氯化法使用的盐非常少,因此产生的废盐量少且已全部用于离子膜烧碱装置,废盐用量占氯碱装置盐用量的约50%(含其他项目高盐废水中提出的盐),需要外购约50%的新盐,请问是否属于废盐综合利用的离子膜烧碱装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
留言人:
您好!经咨询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均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部门规章,按照规章解释权属于规章制定机关的原则,建议请您咨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