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6月在高新区购买了一套满2年但不满5年的二手房,考虑到2022年5月份成都才出了政策调整二手房增值税征取规则,相信有一定的政策稳定性,所以当时缴纳了十多万增值税,可没想到过了不到3个月又出新政策调整二手房增值税,距离上次调整才16个月不到,毫无政策稳定性。
按现在的规则,我当时购买的这套二手房屋是满足2年免征增值税条件的,却因为时间差导致多付了十余万增值税,相信有此类情况的成都市民不在少数,恳请政府为民考虑增值税退还相关政策!
来话(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增值税新政自2023年9月26日起执行,2023年9月26日起网签备案的纳税人,适用“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政策。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0月8日14点50分电话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成都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