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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关于2023年已经缴纳增值税是否退税的疑
2023-09-27 03:53:27
已回复
领导好: 我在2023年9月25日购买房产,因房产满两年未满五年,按要求缴纳了增值税,2023年9月26日,实行房产满两年免收增值税,中间时间仅仅相差一天,我确多付了几万块的增值税。 作为一名90后,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几万块相当于大多数人半年的工资了,而且在此之前我反复找税务窗口办事人员了解,是否有办法免收增值税,税务人员肯定的回答,没有办法免除,必须缴纳,一个新政策的实施,内部人员都不提前学习吗?如果有学习,难道不应该将即将实行的政策告知纳税人吗?针对这种情况政府是否应该考虑政策实行前已经缴纳人员的退税问题? 任何一个政策的实行都应该有一个缓冲时间,希望政府不要不要用一刀切的方式处理该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都江堰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3-10-08 1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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