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本人于2021年7月在简阳市购买了一套满两年却未满五年的存量房,缴纳增值税6万余元,近日成都实行购房新政改为满两年即可免增值税,还不到半年时间政策就变了,我缴纳了几万的增值税和如今不需要增值税,对于工薪来说差距如此之大?购房政策如此不受保护的话,谁还敢在当下买房,望相关领导尽快给予答复和补偿方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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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简阳市税务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个人转让住房增值税免征年限统一调整为2年,通知自2023年9月26日生效,您在生效前,按照当时的政策规定缴纳了增值税,由于该通知2023年9月26日生效,效力不溯及既往,您的这笔税款不存在退税事由。如您对该通知的规定内容存疑,可向发文部门咨询。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9月27日15时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国家税务总局简阳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