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
我2013在绵阳经开区购买国有土地自建房,由于超出证面积建房,没法办理产权证,但是绵阳高新区,游仙区现在都可以把超出部分按现在政府部门规定当地土地出让费补交后,办理产权证,请问绵阳经开区怎么不能办理,以前问说是按规定整改后可办理,具体是怎么整改,是补交费用还是怎么弄,请领导指示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您所咨询的关于“2013年在经开区塘汛镇购买国有土地修建的自建房,由于修建面积超出土地转让证规定的面积,无法办理产权证,但是绵阳高新区、游仙区现在都可以把超出部分按现在政府部门规定当地土地出让费补交后,办理产权证,请问绵阳经开区怎么不能办理,以前问说是按规定整改后可办理,具体是怎么整改,是补交费用还是怎么弄,请领导指示”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由于您所反映问题涉及住建、规划、城管等部门,建议您带上有关资料到所涉部门当面咨询。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区自资中心,联系电话:0816-2798683。
绵阳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