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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投诉】试用期公司无理由辞退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9-26 21:13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我是信和(福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的员工,于2023年7月24日入职的该公司。入职时该公司招聘信息只需要高压证即可,当我试用期快满时 公司要求我自费报考低压电工证。否则不续约,我提出质疑,我的岗位不需要低压证,公司需要应该公司为我报考。公司以该理由不与我续约,在合同使用期满最后一天直接电话通知我解除劳动关系!还扬言找谁都没用,试用期可以随便开除员工。我向公司申请补偿未果,希望领导能够帮忙。艰苦劳动从业者留!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华区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27 14:41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公司侵害了您的劳动权益。根据《关于实施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和第十四条“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之规定,请您准备好上述资料,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现场投诉。如因辞退、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请您准备好相关资料,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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