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2022年08月新冠疫情期间,根据市卫健委及医院工作安排,我派去支援南充市嘉陵区高风险区核酸采集工作,时间08.22-09.02.当采集工作结束后,南充市嘉陵区卫健局认定我们符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2020]10号)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范围。并岀具了文件,那么,这个文件算是认定为一线医务人员的文件吗?此文件在我申报基层副主任医师可当作一线证明材料提交吗?可以享受相应的评审政策吗?求回复,谢谢!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南充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关于“职称申报”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规定,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线医务人员按其直接接触确诊或疑似病例、标本(含尸体解剖)的天数计领临时性工作补助。各医疗卫生机构需及时据实申报本单位一线医务人员及申领临时性工作补助,申领名册由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并在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最终确定。
已按相关规定程序审核备案的一线医务人员,可在职称申报评审时享受相应政策。感谢您对全县所有的医务人员是否有防疫补贴工作的关心和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支持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蓬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