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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敬请书记主持公道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9-25 21:34 已回复

尊敬的邱书记您好! 在您百忙之中还留言打扰您,深表歉意,但实属无奈之举。因为上半年我们在申请办理新增家庭成员(即我女婿)享受拆迁安置政策时,多次与洪安镇拆迁办沟通未办理成功,所以只好敬请邱书记挤出一点时间为我们主持公道。我女儿与女婿在2019年登记结婚,均为初婚,户籍都是本区的,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女婿的户籍是本区的山泉镇长丰村,根据成经开农函[2021]18号的指导意见中的第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新增人员成员身份确认问题)中的第二款(未完成人员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初婚、离婚后再婚满三年的、丧偶再婚,将户口登记在本区且原为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申请确认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配偶)的规定,在4月17日已确认为我镇大同村8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手续完备,但是我们洪安镇拆迁办不同意纳入拆迁安置对象,拆迁办主任很可笑的私自认为我们在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时候走了后门,因为我老公是生产队长,真的无法理解他的这种思想。而在最开始4月份咨询我女婿能否享受拆迁安置时,拆迁办主任反复说的只要纳入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所以我们才去跑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这个事情。办好这个事情以后把资料交到拆迁办去,主任就说我们咋个搞这么快,还说的我外孙女的安置事情都是看在我老公是生产队长的身份上才同意的,这些话是在他们拆迁办当到其他很多人说的(当时有我女儿、其他办事的村民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我老公当时都很惊讶他能说出这个话来。),现在又以我女婿户口没有迁移到我们洪安镇大同村8组(包括洪安镇人和社区集体户)为借口,不同意纳入目前正在进行的住房安置。本来这个事情我想在大运会前就求助投诉的,还是考虑到以大局为重,领导们也比较忙,所以直到现在才求助邱书记主持正义公道。我女婿户籍为什么不能迁过来?成公通〔2019〕36号文,一是我们的房子拆了,我们大同八组的农村户籍就停止使用了,二是我女婿的户口是家庭户,所以不能迁到洪安镇人和社区集体户。我为什么要求助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理由如下:一是我们洪安镇拆迁办主任先同意了的,只要确定了我们大同八组的农集成员就可以享受安置,我女婿才去他们山泉镇申请放弃山泉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二是我们的房子是谁拆的?不是我们私自拆的,是为了配合政府工作,被政府在2017年9月统一拆的,而且已经长达六年之久,如果房子没有拆,我女婿的户囗迁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26 10:52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27 14:35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公安分局、洪安镇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按照成都市公安局现行的本市户籍居民市内全域迁移政策规定,所需材料如下:
前置条件: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住房登记户口;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住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住房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住房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
4、确定户主声明书(房屋所有权为多人共有的提供)。(原件)
注:由于您女儿农村地区的房屋已被政府征地拆迁,且安置房尚未安置,因此,您的女婿的户口需待政府安置住房后,才能从龙泉驿区山泉镇迁至信访人女儿安置房所在地。
您如需再进一步了解相关户籍政策,可拨打龙泉驿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咨询电话:028-84882777。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9月26日16时许,与您联系,已告知您上述政策,您对公安机关的回复表示满意。
经核实,根据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龙泉驿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龙府规〔2022〕1 号)第十七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征收范围内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且户籍在被征地村(社)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本办法规定进行住房安置;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员安置、住房安置已完成后新增的配偶及子女除外。自 2012年2月17日户籍新迁入我区农村地区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住房安置对象,按本办法规定进行住房安置。(一)未完成人员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新增初婚的、离婚后再婚满三年的、丧偶再婚的配偶。(二)未完成人员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生育且已经户籍登记的子女(含具有法定监护权且原为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未成年子女)。(三)原为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现役士兵及其配偶子女,以及《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明确规定纳入安置的士兵。(四)在校全日制大(中)专学生。(五)服刑人员及相关政策明确规定的人员。
您的女婿付某户籍未迁入被征地村(社),因此不符合上述相关文件规定,故暂不能纳入住房安置对象,若您仍有疑问可到镇生态环境办进一步咨询!
以上情况洪安镇已于2023年9月26日16:23分与您电话联系,您对处理结果表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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