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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求助】申请书退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9-25 16:37 已回复

关于城乡医疗救助金问题,与申请医保退费,长期群众反映问题得不到回应,武胜县医保局,正面回达群众反映问题,不要转话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胜县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26 16:4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四川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申请书退费”已收悉。经武胜县医疗保障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办公室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费工作的通知》(川税办发〔2019〕53号)的文件第二条规定:退费业务受理范围共三项,(一)死亡退费。缴费人在集中征缴期内完成缴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发生死亡的。(二)重复参保退费。缴费人在集中征缴期内完成缴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征地、就业或户口迁移等原因,在本地或其他统筹地区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三)经办错误退费。经办工作人员错录或误录险种等情形。
综上所述,你所申请退费的理由均不在退费政策规定之列。
经核查,网友母亲李世兰,为普通群众,需要每年自行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系统查询,李世兰自2021年12月后未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保一直处于断保状态。故李世兰无法申请医保报销,更不符合申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救助的条件。
感谢您对四川网络问政平台的关注和支持!如有其它不清楚的地方,请电话联系,我们将竭诚为你们服务。联系电话:0826-6252603;

武胜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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