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新手司机于今日下午14:50在青台山路临时停车,车牌号为川GD0V65,上厕所回来发现车辆已被张贴违停罚单,看到两男交警骑摩托从旁边路过。成都市现在不是试行违停第一时间通知,在收到违停短信通知10分钟内驶离违停区域,即可免于处罚吗。收到短信3分钟内就驶离了,本人当时就在距离车辆20米内,既未收到通知短信,也未收到劝离的电话。烦请核实本次处罚是否符合目前成都关于路边临时停车的处理规范。谢谢!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青台山路是交通秩序严格管理路段,交警八分局执法人员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第93条第2款,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八分局粘贴的是《成都市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该告知单在收集违法停车信息及告知交通违法人员的通知单,当时是不作为现场处罚依据的,只有信息录入后经后台审核确认违法事实成立后,再以短信形式告知当事人。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9月26日13时许,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