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的家属属于外出就业的农村人,曾就职于成都云端凯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拖欠工资,严重影响了我们家庭正常生活。
现我们同事已经申请限制消费令,但是该消费令并未限制到实际法人:HUANG DI(该法人是美籍华人)、也未限制到控股股东:黄跃华。
请有关部门将Huang Di和黄跃华限制高消费,请有关部门领导核实。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十八条“(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的规定,您反映的问题应当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并在申请仲裁时提交记录有以下信息的仲裁申请书及证明材料:(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请您参考微信小程序“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仲裁申请”。
以上情况于2023年10月7日14时50分与您联系告知。如有其他劳动纠纷问题请直接联系石羊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办公室(成都高新区家和街18号B栋204):028-62443950、028-85323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