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8月中旬的时候与成都武侯去武侯大道铁佛段成都环球国旅第二十五分公司签订电子合同,该旅行社向我们报价国庆期间一人报团费用2180/人,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然后在还有一个星期就要出发了也就是昨天(9月23日)该旅行社与我沟通,要我这边加到2580/人,也就是额外需要再交800块,旅行社给的方案是要么加钱要么给我退单,我认为此举动是对方违约在先,侵害到我们的权益,请各位四川政府人员积极处理一下,四川很美,川西很美,希望不要让个别旅行社一些违法行为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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