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侯小龙,是九寨沟县双河乡团结村一组村民。我们家的“退耕还林补助粮钱”原来是我父亲侯元明的银行账号,由于我父亲2012年去世后没通知更改银行账号,所以现在我们的“粮钱”就取不出来了。银行说要在公证处出具一张“公证函”才可以取,公证处又说:“这不属于遗产”不予出具。就这样两个单位把我们推过来又推去的,两三年了“粮钱”至今就是取不出来。无可奈何,只有求助政府,我们要怎么样才能取出这笔“粮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