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0年年底在成都新津购买商品房一套,当时买的时候开发商说没有任何问题可以购买,现本人工作生活原因,长期不在成都工作生活,此房空置已久无人居住想出售,结果查房产证时却被告知以人才资格名义购房要限售五年,当时购房的时候没有任何人说购房有五年限售,买卖合同中也没有说明且本人购房也没有享受任何人才公寓优惠补贴,为何要和人才公寓一样要限售五年,此不公平规定是否应该及时取消。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群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就您反映的问题,据调查核实,目前人才引进资格购房的5年限售条款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规定。
我局于2023年9月26日联系群众,告知了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