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新津区 » 以人才资格名义购房限售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建言】以人才资格名义购房限售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9-22 22:34 已回复

本人2020年年底在成都新津购买商品房一套,当时买的时候开发商说没有任何问题可以购买,现本人工作生活原因,长期不在成都工作生活,此房空置已久无人居住想出售,结果查房产证时却被告知以人才资格名义购房要限售五年,当时购房的时候没有任何人说购房有五年限售,买卖合同中也没有说明且本人购房也没有享受任何人才公寓优惠补贴,为何要和人才公寓一样要限售五年,此不公平规定是否应该及时取消。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区网信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25 10:12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26 16:11

群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就您反映的问题,据调查核实,目前人才引进资格购房的5年限售条款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规定。
我局于2023年9月26日联系群众,告知了相关情况。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