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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奥园广场三期的问题为什么相关部门解决不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9-22 22:15 已回复

第二次问政
成华区奥园广场三期2019购房承诺2020年底交房,延期到2021年勉强交房,且房屋存在很多质量问题,收房时必须与地产商的自己物业(广州奥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签订物业合同,2021年10月1日收房,办理了减免2年物业费并补偿业主4841元,承诺30个工作日到账,到了2022年7月21日仍未到账,地产物业同意抵扣物业费,物业通知可转为抵扣物业费(2021年12月1日—2024年4月28日),就办理了抵扣手续,2023年9月9日收到物业发的催收物业费单,并说未收到地产抵扣物业费,应交物业费。物业与地产不能这样对待业主,同时买房是地产和物业一家现在说不是一家,办理了抵扣手续现在又不认可,请相关部门为我们解决问题,并且这是奥园广场三期6栋普遍存在的问题,希望能够尽快解决居民问题。
问题:收房时绑架签订的物业合同是否有效?物业又是哪个部门选择的?政府相关部门对这个物业的日常服务质量清楚吗?地产和物业同意赔偿抵扣物业费,手续也办理了,现在不认可,是只有业主好欺负?针对问政的问题相关部门为什么都是仅仅回复而不是实际解决百姓问题?
如果多次反映不能解决,业主只有继续向更高一级层面反映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华区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25 16:48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正在协调部门处理中,请您耐心等待。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成华网络理政工作的支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华区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28 14:27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成华区住建交局、万年场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物业服务是前期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物业日常服务问题,区住建交局通过对物业小区服务情况进行初查、复查,并对部分服务不到位的情况进行通报处理。区住建交局要求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约定履约,积极做好小区公共区域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同时做好业主物业费问题的沟通解释。关于您反映的物业费问题,万年场街道办事处、社区向物业了解,物业表示赔偿款主体为开发商与业主双方;关于物业费,物业公司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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