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前两天丢失一个钱包在北湖附近茶馆,今天9月22日驱车去取,停放在成华区湖光路,下午15点43分收到交警驶离提示短信,赶紧回到路边于15点50分前驶离车辆,前后未到10分钟,可是回到车边便发现已经被贴条,贴条显示记录时间为15点40分。此路段非严管路段,如今交管部门施行柔性执法管理,我在10分钟内已经驶离,不解为何未到10分钟却被提前贴上贴条。望查实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属地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一是来话人于9月22日驾驶人将号牌为川A3B94G机动车辆停放在成华区湖光路被贴单的问题,因该处属市政道路,并且有群众举报该处机动车占道停放较多,属地分局会不定时安排警力在成华区湖光路对机动车乱停放进行整治,当日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一款之行为规定开具的违停告知单,来话人的车辆违法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二是交管局推出对机动车乱停的车辆“机动车所有人进行短信提醒”督促其立即驶离,超过10分钟未驶离的,将依法予以处罚;三是如来话人对该违章有异议可依法按照法律程序在属地分局以及交管12123APP平台进行申诉,如申诉不成功在请他到成华区司法局复议科对该笔违章进行复议。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9月28日下午16时23分许与您联系,您表示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