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医疗保险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咨询医保局
1、我们农村交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不是一个独立的医保系统?没有涵盖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里面?如果是这样的,那下面的问题就没必在再回复了。
2、为什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县级医院门诊看病不能报销?
3、如何才能让交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在县级医院门诊看病获得报销。
现在政府把医疗、教育的优势资源都集中到县城,农村、乡镇一级的资源相当匮乏,为了健康与后代的教育,农村人口不得不往城市迁移,就一个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没法在县级医院门诊报销就是一个很大问题。现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的费用最低是400多,再加上一个大病医疗500多,每年光交的医疗保险费就是900多。以前一年几十块,你不报门诊都没意见,职工医疗保险也没报门诊,大家都一样。现在一年交近千元,还是不报门诊。更让人不理解的是交职工医疗保险和失地农民能报门诊。
我希望贵局能认真的正面回复一下,不要糊里糊涂的一句打发了事。
这个问题应该不是我的个例,希望你们把原因都通过文字的方式回复出来。还有就是接下来没有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纳入门诊报销的计划?如果有这方面的计划,是打算向省政府提议案还是向国家提议案?有没有相关时间表?让大家都了解。不用电联。
董先生: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的留言问题已转至我局,经调查,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问题
目前我国基本实现全民医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分别覆盖就业人群和非就业人群,居民医保筹资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定额筹资,按年调整。
近年来随着医保改革不断推进,我国的居民医保保障水平在不断提高,合理筹资、稳健运行是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的基本保证,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是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内在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合理调增才能有效支撑医保制度功能长期稳定运行。《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要求“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80元”,我市严格执行国家要求,成年人今年参加2024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低档为每人每年405元(含长期护理保险25元/年·人)。
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我市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形成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门诊费用的机制,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没有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为个人报销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不超过200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在国家和省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保保障政策,着力满足广大参保群众需求。
以上内容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9月28日与您电话沟通,您已知晓,并表示满意。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