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很早之前是通过投靠父母落户村上,住的是父母的房子,现在父母都去世了,户主改成了兄弟,请问拆迁过后有安置房吗?还有拆迁赔偿是全部给户主,还是说按照房产证上的来,父母那份需要子女到公证处公证?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我区已将您所反映的问题转交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收到,首先感谢您对华兴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办受武侯区委区政府委托,为本辖区拆迁安置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和政策推进辖区拆迁安置工作,拆迁安置参照执行的文件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和《关于严格落实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安置对象的通知》(成武统筹发[2014]114号)。经了解,您的房屋属于购地建房,不存在拆迁安置的情况,只对建筑物进行赔付,所赔付补偿款分配由您家庭成员自行决定,可通过司法公证或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办仅为拆迁安置文件参照执行单位,而非制定单位,上述相关拆迁安置文件均有公示,您可以到我办社区发展办公现场咨询了解;也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我办社区发展办公室,将现场为您答疑解惑,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地址:武侯区南桥二路99号,华兴街道办事处社区发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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