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奥园广场三期2019购房承诺2020年交房,延期到2021年勉强交房,且房屋存在很多问题,收房时必须与地产商的自己物业(广州奥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签订物业合同,2021年10月1日收房,办理了减免2年物业费并补偿业主4841元,承诺30个工作日到账,到了2022年7月21日仍未到账,物业通知可转为抵扣物业费(2021年12月1日—2024年4月28日),就办理了抵扣手续,2023年9月9日收到物业发的催收物业费单,并说未收到地产抵扣物业费,应交物业费。物业与地产不能这样对待业主,同时买房是地产和物业一家现在说不是一家,办理了抵扣手续现在又不认可,请相关部门为我们解决问题,并且这是奥园广场三期6栋普遍存在的问题,希望能够尽快解决居民问题。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万年场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奥园广场三期地产赔偿抵扣物业费问题。经多方了解核实,相关赔偿款主体为开发商与业主双方;关于物业费,物业公司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