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东人,上个月开始过来成都找工作,在2023年8月21号由一位到家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带去建发翡翠绿洲1栋301看房,我觉得可以,这位员工叫来成都众华基业住房租赁有限的人来签合同,合同签了1年,房租每个月800元,押一付三,还有交了一年的垃圾费365元,总共交了3565元,等我住进来快一个月才知道,原来这间房的房东已经明确提出2023年9月22号要收房,从9月19号开始停水,22号开始停电,我遇到了成都众华基业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的诈骗,明明这间房已经不符合住房要求了,还让我住下去,我是一个广东人,来成都是带着美好憧憬过来的,没想到就遇到这种让人气愤的事,我现在希望成都众华基业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给我退剩下的租金和押金和垃圾费,总共2700元,希望领导重视,我依旧热爱成都!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桂溪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成都众华基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近期出现大量拖欠房东租金及不退还租客押金事情后,高新区房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多次约谈,该公司还是有拖欠房东租金及租客押金事情,街道收到高新区公园局关于该公司的风险提示及处理意见,目前已经在网络平台上采取关闭该公司房源发布通道。我们建议当事人:1.尽快与中介公司解除租赁合同减少损失;2.按照房东与租赁公司签订的包租协议,房东应保障租客的权益,房东应与租客协商居住搬离时间,租客已经加纳了房屋租金的时间内,房东不得采取强制措施让租客搬迁;3.您反映的事情我们登记后上报上级调查处理;4.将相关租赁合同证据租房缴费依据等妥善保留好,建议走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明白。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9月25日10点10分,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