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就业于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道凤溪大道格凌兰小区闲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公司是一名普通的保安,近年来公司一直存在着拖欠员工的工资,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每个月的发薪日是本月的15日,但是公司每次延期20号至28日左右才发放,几乎每个月都有拖欠员工的工资,因家里人要生活,要吃饭,娃娃读书也要用钱,希望领导与本公司协调处理此事,做到不拖欠员工的工资,谢谢!
关于您反映闲居物业拖欠工资的问题,工作人员联系您核实相关情况,您表示用人单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每月15日为发薪日,但每月都拖延至20日以后发放。随后,工作人员联系用人单位核实具体情况,并向用人单位宣讲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用工,严格履行劳动合同约定内容,按时支付劳动者应当取得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表示,因公司经营困难,偶尔会出现延迟发放工资的情况,但公司均会协调总公司积极解决资金问题,确保员工工资不出现拖欠。鉴于此,后期,如您合法权益未得以保障,请主动拨打028-82728287。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9月27日,拨打您电话告知具体情况,您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