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于2023年9月8日在简阳万汇中心定购了 7 栋 2 单元 3 楼 5 号商品房,且支付一万元定金。现投诉该开发商存在以下问题:
1,虚假宣传,销售在销售的过程中,以地铁18号线将修到简阳高铁南站并说有规划在项目门口的地铁出入口,从而提高项目的价格以及未来的升值空间,诱导我买房。销售的过程中清晰的介绍了“简阳官宣地铁站 简阳南站将成为国家级 tod 项目 地铁18号线,19号线终点,地铁 13 号线也会在附近设立站点”。但经查成都地铁规划局并未有发布18号线的规划,也没有相关的官方文件。该宣传并不真实,以此诱导消费者买房。
2,虚假宣传。我所认购的 7-2-3-5 房屋总价 103 万 首付10041 ,即可买房,实则让我准备一张银行卡,以他人名义将首付 20 多万打入我卡, 然后我再转入开发商账户,开发商以此诱导客户成交,再则开发商说与贝壳团装推出了定家装优惠每平米可减 300 元 房价,本人在开发商工作人员的忽悠之下,向圣都家居装饰有限公司支付了 5000 元装修款, 开发商上述行为明显涉嫌违规操作。
3.哄骗成交。买房之初,我由于在新都区工作,本想购买后用于出租,销售人员为了让我快速订房,宣传说非常好租,以后且自己有朋友可以帮助出租,导致我产生误判,一时冲动交了定金,后面再微信
5.违规操作,虚报资料。签下认购书后,销售人员让我回家准备银行贷款所需要的资料,其中“收入证明”一项,销售人员让我打印她发的模板,然后找公司签字盖章,问到金额如何填写,她说月收入和奖金都不用填写,等盖了章,她们来填写,她们此举是为了能顺利通过银行审核,意欲资料造假。此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以上所述都有相关文字、图片视频录音等证据。
该开发商简阳中弘置业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于 2023 年 9 月 20 号 与对方协商过退房退款,无果,现特向领导投诉,恳请领导协助解决,请该开发商将本人缴纳的一万元定金及交的装修款 5000 退给我本人。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网友:
您好!您反映万汇中心虚假宣传、哄骗成交及违规操作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涉及虚假宣传,您可提供相应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二是哄骗成交及违规操作的问题,因涉及金融政策,您可提供相应证据向金融监管部门(人民银行)进行投诉举报;三是如您认为企业涉嫌违规销售,您亦可提供相应证据向我局房产保障中心进行投诉举报。四是您要求退款退房的问题,建议您依据您们双方已签订的合同协议为依据双方协商解决此事,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以上情况,若有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028-27220207。
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5日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简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第一监管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万汇中心开发商虚假宣传地铁问题,我局于2020年9月14日对成都中弘信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万汇中心”项目虚假宣传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于2021年1月22日依据法律法规对成都中弘信置业有限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简市监罚〔2021〕39号),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同时,对成都中弘信置业有限公司在“万汇中心”对外销售活动中作虚假宣传问题,我局已按法律法规予以责令改正。您反映成都中弘信置业有限公司在后续销售“万汇中心”的经营活动中仍存在虚假宣传问题,我局于2023年9月22日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根据您提供的相关证据并结合现有调查结果,不足以证明成都中弘信置业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问题,故我局不予立案调查。
针对您要求成都中弘信置业有限公司退还1万元购房定金的问题,经协调,该公司只同意退还您5千元,但您对此表示不认可,坚持要求该公司全额退款。因您们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我局依法终止调解,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此事。
以上情况,简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9月27日12时02分与您沟通解释,您表示知晓。
特此回复!
简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