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请明确:
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
1:对民众,对供电公司,是否具有相同约束力
2:相关政府以及电力部门相关建设,是否需要遵守本条列,提前对保护区进行规划
3:敏感区意味着什么帮忙解释清楚,敏感区居民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留言人:
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关心的三个问题分别回复如下。
1.关于《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对民众,对供电公司,是否具有相同约束力?
为了保护电力设施,保障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适用本条例。该条例对单位和个人具备同样约束力。
2.关于相关政府以及电力部门相关建设,是否需要遵守本条列,提前对保护区进行规划?
《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应当纳入城乡规划,并与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的电力设施布局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不得破坏自然景观。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工程应当符合城乡规划,不得妨碍电力设施和电力通道。电力设施与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工程相互妨碍的,应当以依法批准的建设文件为依据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项目核准在后的建设单位承担迁移、改造或者采取有关措施的费用。
3.关于敏感区意味着什么帮忙解释清楚,敏感区居民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条例》第八条规定: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和电力交易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包括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发电设施附属的输水、输油、输煤、排灰、供热、送汽管道保护区,风力发电保护区等。位于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居民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感谢您对四川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相关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27日
未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