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就业于,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道凤溪大道格凌兰小区闲居物业一名普通秩序维护员,近年来公司经常性的拖欠员工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上的发薪日期是每个月15日,现经常延迟至20至28日才发放,希各位领导协调本公司准时发放工资,并做到不拖欠员工工资,因为家里有人要生活,要吃饭,还有娃娃要读书,
关于您反映闲居物业拖欠工资的问题,工作人员联系您核实相关情况,您表示用人单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每月15日为发薪日,但每月都拖延至20日以后发放。随后,工作人员联系用人单位核实具体情况,并向用人单位宣讲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用工,严格履行劳动合同约定内容,按时支付劳动者应当取得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表示,因公司经营困难,偶尔会出现延迟发放工资的情况,但公司均会协调总公司积极解决资金问题,确保员工工资不出现拖欠。鉴于此,后期,如您合法权益未得以保障,请主动拨打028-82728287。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9月27日,拨打您电话告知具体情况,您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