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能对应评中级职称吗,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中未提及,但是往期网友提问中贵部门答复可以,可否以正式文件或补充文件的形式明确,便于各地方有依据执行,谢谢。
答: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的留言已收悉。2018年,为进一步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对2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和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进行了梳理公布。文件明确:“其他未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政策执行。今后,如本通知与国家出台的有关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新规定不符的,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2020年2月28日,住建部等4部门出台《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规〔2020〕3号),文件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我省自国家文件印发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相关政策,无需再次发文明确。感谢您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