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物业私拆地下室,无人处理,出问题谁来负责。2、小区业主要求更换物业被一拖再拖。3、小区维修维护费用明显不合理,物业却依然我行我素,毫无顾忌的动用维修资金;请办公室领导们实地考察,了解群众心声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三河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前期您小区物业公司在地下室架空层改造成员工宿舍,2023年9月20日(本周三)三河街道综合执法协调办对违规建设进行拆除,并非私拆地下室。小区内更换物业公司需要全体业主进行表决。关于使用维修资金的问题,三河街道严格按照《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进行审批,不存在随意动用问题。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