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外省户籍,自领结婚证起至今五年了,一直未迁入户籍,主原因爱人没有房产,因爱人父亲在爱人幼时去世,母亲另嫁,未经管老家房屋,房子坍塌,以致无房产证明,所以无法迁入当地户籍,现在爱人因病致残,生活有障碍,残疾证办理当中,家中还有四岁的孩子,因为不能迁入户籍导致不能买医保,又失去了家庭主力,生活困难,希望政府部门给予帮助,把户籍迁入当地户籍,能保障正常生活.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经金堂县公安局核实,现回复如下:
按照《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中夫妻投靠入户的规定,市外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可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因你们在高板街道无住房,因此不符合将户籍迁往高板的条件。如您公婆在简阳有合法稳定住所,建议咨询简阳公安办证中心能否将户籍迁往简阳。
2023年9月22日10时50分许与您取得联系,将以上情况进行告知,您表示知晓。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84920660
金堂县公安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