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过大多数业主同意,未在小区公示。未经过规划,建设部门审批,擅自在住宅小区违建光伏发电,对周围邻居造成光污染。请拆除此光伏发电站!!!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碧桂园原树缇香一号商铺楼顶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前已到南充市顺庆区发展改革局取得光伏发电审批备案手续,经荆溪城管执法中队工作人员现场勘查核实,该项目修建区域为原售楼部楼顶,不属于多个业主共用的公共区域,与其他业主不存在争议,因此,并不存在违法行为。
但考虑到小区整体形象以及对其他业主的影响,荆溪城管执法中队已责令建设方降低光伏发电装置高度。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