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3号到到公司试岗3天,7.6号签订试用期两月合同,到9.5号人事没有给说转正的事,9.11主动找人事,人事说老板需要在观察一段时间,9.18才开始说签到转正的合同,合同上写的是7.6-9.18是试用期,这个日期相当于是延长试用期时间了,然后我就没给签。9.19找老板说此时,这就是公司的规定,考核标准就是以老板感觉,,你同意就留下,不同意就离职,这两个多月的社保也没给买,能申请劳动仲裁吗?企业违法延长试用期加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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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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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社区治理和社事局、万安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立即展开调查,经核实,四川弘毅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存在违法延长试用期的情况,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已责成该公司负责人同您协商解决,您可依法向其主张超出试用期限的工资差额部分。未购买社保等问题请携带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材料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办理。
机构名称:四川天府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劳动监察窗口
办公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顺圣路60号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1楼1号劳动监察窗口。
以上情况于2023年10月7日与您联系并向您说明了情况。如有需要咨询,可以拨打028-6877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