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
你好,本人在乐山市中区滟澜洲有一闲置房屋,近期接到乐山某民宿机构的合作电话,合作模式为:业主将清水房委托给民宿机构进行装修,装修完毕后,业主再将房屋委托给民宿运营机构作为民宿进行运营,然后民宿运营机构支付租金给业主。请问该模式是否合法合格?(住宅改民宿),或者需要办理什么相关手续可以规避相关法律或者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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