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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安置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9-19 14:41 已回复

我们是原草池集体村村民,从2022年8月左右开始婚迁,直到现在2023年9月快10月签合同也已经一年左右了,没有收到补充安置这笔款项,其他村的款项和别的地方已经发放,之前说半年打款,目前咨询的是款项还没到位,为何其他地方已经打款?请问资金何时到位呢?问题2: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及权益,婚迁已放弃原地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为何迁移过来后不能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不合理。问题3:关于集体土地分红为何有户有地会比有户无地的金额多4倍,有户有地的只是比有户无地的多了使用权相差4倍金额也不合理。请领导解惑,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19 16:48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21 15:22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草池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目前您社补充安置人员补偿款正在审签当中,待资金到位后,草池街道即按程序完成兑付。草池街道盘山村(原集体村6组)正在进行集体资金分配的问题,根据《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集体资金的分配需召开集体组织成员大会,由集体组织成员讨论形成分配方案,方案需满足80%及以上的成员同意,您提问的分配人员与分配比例都需按集体组织成员大会讨论的方案执行。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9月21日11时36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已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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