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眉山 » 市长黄河 » 投诉眉山山屿城环天发展有限公司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城建 投诉】投诉眉山山屿城环天发展有限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9-19 11:56 已回复

合同签订时违背公平公正原则,采用饥饿销售模式,虚假宣传,在我方未知悉合同内容的情况下,让我先付定金,把我方栓牢,再诱骗我卖快速签订买房合同;我是全额付款购买房子,合同签订后,未让我当场带走一份合同,而是催了销售几个月后才拿到合同。合同内容违背平等原则,权利义务不对等,补充协议更是维护你方利益,规避你方责任,属于霸王条款;二 .宣传不实: 赠送抵公摊面积,偷换概念,你方把本不该计算面积的部分哄称是优惠赠送,并承诺可以完全抵消公摊面积,实际与宣传不符。配套设施不达标,小区绿化及周边配套与宣传完全不符合,商业街,三大公园,学校未呈现。三.房屋质量欺骗:室内设计不合理,存在设计缺陷,主卧次卧小到无法安床,必须封阳台才能使用,这样的结果会造成墙外五花八门、丑陋不堪和装修困难,次卧必须打飘窗后有下沉梁压顶,严重影响美观且不适合居住,存在安全隐患。窗户使用低劣的塑钢,楼栋门头狭窄且丑陋小区大门设计与品质底下,我购买的是与当初宣传一致的高品质商品房(或者品质标准参照同期同地段其他楼盘商品房),现在实际展现的质量与安置房同等品质,甚至更差。四.价格欺诈小区房屋安置房与商品房混杂,严重影响商品房价值,导致我所买商品房房屋严重贬值,而且同一小区商品房与安置房统一设计,同一品质,本应相同价格,但你方却把安置房几千元的价格以高价商品房售卖给我,涉嫌价格欺诈。五、延期交房拿疫情说事,单方面告知需要延期交房,不征求业主意见。妄图掩盖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我方拒绝接收所买商品房,要求贵方退还我所交房款,并且赔偿该房款相应利息损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27 14:44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环天山屿城”有关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9月21日14时35分与您电话联系并告知有关情况,如您还有疑问敬请到该项目售楼处咨询或致电028-36687221。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