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眉山 » 市委书记胡元坤 » 环天.山屿城合同虚假宣传设计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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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环天.山屿城合同虚假宣传设计缺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9-19 08:45 待解释


1.合同欺诈:同一小区,先签的合同告知了有安置房,后签的合同改为政府回购房(两类合同大概以2021年5月底为界)。销售人员解释为政府引进人才回购房,故意隐瞒重大事项,严重欺骗购房者。
2.宣传欺骗:开发商在宣传资料上宣传高赠送,又通过销售人员的口宣传赠送能够抵公摊,还有宣传79平米的赠送下来达98平米的的说法。然而实际根本没有赠送(视频为证)。
3.房屋设计严重缺陷,无法正常使用,主卧都仅仅能够放下一张小型单人床。(请现场查看)
4.随意找借口延长收房期。
5.使用的建修材料是和安置房一样的低品质建材却宣称的高品质楼房。(如门窗还使用的塑钢型材)
6.合同在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上严重不公平对等,属于霸王条款。且补充合同多处与国家房地产法律法规及主合同相悖。

请领导督促相关部门调查并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22 11:12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环天山屿城”有关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虚假宣传赠送抵公摊问题。经核实,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中不计面积与计半面积的相关规定,房屋布局设计阳台、飘窗等,不计面积与计半面积部分均不体现至合同及相关权属证明。开发单位表示山屿城102地块户型赠送面积位置为生活阳台(全赠送面积)、两个次卧飘窗台位置(全赠送面积)、景观阳台(半赠送面积)、主卧阳台(半赠送面积)、主卧阳台空调机位(全赠送面积),后期业主可查阅面积实测报告,如出现房屋面积差异,将严格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四条面积补差约定条款执行。
关于户型设计不合理问题。经核实,该项目户型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单人卧室不应小于5㎡,双人卧室不应小于9㎡要求。现场户型呈现与设计图纸、施工图纸、业主签订的合同附图一致。 关于虚假宣传、小区内有大量安置房等问题。经查,环天山屿城楼盘销售中心其广告宣传及现场公示内容相关资料,现场检查未发现相关违法广告,现场公示《环天·山屿城项目101号地块红线内不利因素告知书》表明“本项目土地属于政府回购房的出让地块,因此本项目住宅具有政府回购商品房和商品房两种类型,其中:8#、9#、10#、11#楼为政府回购商品房;其余l#、2#、3#、4#、5#、6#、7#、12#楼为商品房”,《环天·山屿城2019(TR)-102号地块不利因素温馨提示》表明“本项目土地属于带安置的出让地块,因此本项目住宅具有安置房和非安置房两种类型,其中:l#、3#、4#、5#楼为安置用途;其余6#、7#、8#、9#、10#、11#、12#、13#楼为非安置用途"。同时开发单位提供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同业主签订的《不利因素告知书》。经市场监管局现场调查,暂无法认定该项目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如业主有其他证据资料,可及时向我局提供,我局将持续对该项目的广告宣传进行监管,若发现其存在违法行为,必将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经查,该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属于在建工程,我局将依据该项目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严格监督管理。
关于合同问题。建议您咨询律师,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9月19日15时48分与您电话联系并告知有关情况。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09-27 20:44

1.回答不专业。仅凭开发商说辞。例如:功能性的空调机位怎么算赠送?根据国家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计半或不计是国标,怎么叫赠送?
2.避实就虚。我投诉的“一个合同两个版本”,未经核实就引用一种说法回复。
3.工作人员与我联系时只告诉我已受理,查证后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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