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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我要投诉环天山屿城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9-18 21:25 已回复

我是2021年5月20号当时买的环天山屿城102块地一套87.8平米商品房,三个卧室,双卫,销售过程中隐瞒该楼盘有安置房的事实(合同为商品房)如此重大的影响房屋价值的不利因素没有公示。夸大宣传该楼盘的高品质,制造虚假的销售场景,诱骗消费者产生消费冲动,利用房源紧缺做幌子,诱逼消费者快速成交购买房屋,未给消费者阅读合同是时间。违背公平原则,同一块地,有两种土地属性的合同版本,甚至同一栋楼都有两个不同版本。整个楼盘的商品房屋品质低于安置房,用料差,结构设计不合理,室内结构严重不合理,卧室不能正常使用,(小于规范要求,)主卧空间放不下床,次卧小到不能正常使用,如果要满足基本要求,卧室必须进行大量主体结构的打拆,那样对房屋,对整个楼栋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绿化和配套设施不完善,还达不到商品房住宅小区规范使用要求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26 16:03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环天山屿城”有关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山屿城地块绿化及生活配套设施问题
经核实,该区地块内的服务配套设施与规划方案一致。针对绿化问题,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单位对该区现有的绿地面积,绿地范围进行了测绘,测绘成果符合规划方案以及满足相关经济技术指标。针对业主诉求,开发单位已针对园林景观制定品质提升方案,如增设成品花箱,灌木组团等形式增加景观层次感。同时对单元大堂天花板、大堂外侧乳胶漆以及架空层区域也进行相应的品质提升,如优化入户大堂吊顶,增加入户大堂软装、根据实际情况增设部分运动或休闲设施等。
二、关于户型设计不合理问题
经核实,该项目户型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单人卧室不应小于5㎡,双人卧室不应小于9㎡要求。现场户型呈现与设计图纸、施工图纸、业主签订的合同附图一致。
三、关于虚假宣传、小区内有大量安置房等问题
经查,环天山屿城楼盘销售中心其广告宣传及现场公示内容相关资料,现场检查未发现相关违法广告,现场公示《环天·山屿城项目101号地块红线内不利因素告知书》表明“本项目土地属于政府回购房的出让地块,因此本项目住宅具有政府回购商品房和商品房两种类型,其中:8#、9#、10#、11#楼为政府回购商品房;其余l#、2#、3#、4#、5#、6#、7#、12#楼为商品房”,《环天·山屿城2019(TR)-102号地块不利因素温馨提示》表明“本项目土地属于带安置的出让地块,因此本项目住宅具有安置房和非安置房两种类型,其中:l#、3#、4#、5#楼为安置用途;其余6#、7#、8#、9#、10#、11#、12#、13#楼为非安置用途"。同时开发单位提供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同业主签订的《不利因素告知书》。经市场监管局现场调查,暂无法认定该项目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如业主有其他证据资料,可及时向我局提供,我局将持续对该项目的广告宣传进行监管,若发现其存在违法行为,必将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
四、关于虚假宣传赠送抵公摊问题
经核实,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中不计面积与计半面积的相关规定,房屋布局设计阳台、飘窗等,不计面积与计半面积部分均不体现至合同及相关权属证明。开发单位表示山屿城102地块户型赠送面积位置为生活阳台(全赠送面积)、两个次卧飘窗台位置(全赠送面积)、景观阳台(半赠送面积)、主卧阳台(半赠送面积)、主卧阳台空调机位(全赠送面积),后期业主可查阅面积实测报告,如出现房屋面积差异,将严格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四条面积补差约定条款执行。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9月22日16:31与您电话联系并告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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